关于征求《苏州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
检查评定标准》(讨论稿)修改意见的通知
各市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市区有关医疗机构:
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,进一步推进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,全面实施《苏州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暂行办法》,我局拟定了《苏州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检查评定标准》(讨论稿)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
征求意见方式:
1. 苏州市局定于2008年1月29日(周二)下午1点30分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部分单位座谈会,现场征求意见(邀请单位见附件)。
2.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信息( isacxu@hotmail.com),传真/电话:0512-65301147,书面意见可邮寄至江苏省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,地址:苏州市竹辉路467号,邮编:215007。
联系人:任依群,徐向毅;联系电话:65300935,65301147。
二○○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