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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熟局四项措施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监管

    一是加大治理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协调力度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每季度牵头工商局、宣传部、广电局、报社等单位举行药品广告监管联席会议,定期通报违法广告情况,研究广告监管工作,落实广告监管措施。
 
   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和执法监督力度。不定期开展广告监管联合执法行动,加强对药品广告市场的监管;添置广告监测设备,安排专人,定时定点对药品等广告进行监测收录,发现违法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,今年以来,共移交工商部门违法药品广告14起;加强对违规品种的抽验,强化监督检查。
 
    三是加强涉药企业广告发布信用体系建设。建立违法广告“黑名单”制度,对药品生产、经营企业及相关品种广告发布者,根据其所发布广告的违法情况和程度决定是否列入“黑名单”,并通报社会,警示消费。
 
    四是开展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宣传,加强社会舆论监督。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及药品广告规范等,编印宣传材料,开展送法下乡、下基层活动,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。同时,通过宣传,发动群众,加强群众监督,形成全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。
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常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)
发布日期:2008-11-13 16:38:0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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