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,9月份,我局组织执法监督检查组对全系统进行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。纪检组长刘志洪全程指导检查。
检查组根据《2008年度苏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情况监督检查评分细则》,通过调阅案卷、听取执法人员、行政相对人意见等方式对基层局在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法制建设等八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检查。检查发现,全系统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,细化指标,责任到人,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。检查发现了不少令人可喜的亮点,同时也指出了各单位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。
纪检组长刘志洪在检查中提出三点要求,一是要正确看待监督检查,要以本次监督检查为契机,全面梳理本机关法制工作的思路,让行政权力在法制的框架内运行;二是在监管机制上要有创新,监管机制的创新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,要敢于根据各自辖区的特点制定合理的行政管理制度,通过实践中不断修正,切实提高监管水平;三是监管成效要充分体现,要充分融入到地方政府的法制建设工作中去,与各政府部门互通有无,取长补短。
(政策法规处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