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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纪念《药品管理法》修订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

附件:
《药品管理法》修订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方案
 
  为纪念《药品管理法》修订实施六周年,进一步营造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氛围,提高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  一、总体要求
以《药品管理法》为宣传重点,以“提高药事法规意识,确保百姓用药安全”为主题,将宣传《药品管理法》与展示打假治劣成果、树立药监部门良好形象结合起来,统筹安排。
  二、活动内容及职责分工
  (一)11月26至12月9日,在各药厂、各大医院、各大药店悬挂标语横幅(每家一至二幅),张贴标语、宣传画,在各大医院、药店发放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手册,营造浓厚的宣传气氛。(市区由安监处、市场处负责通知相关单位并督促落实)
  (二)11月26至12月5日,在电视台、电台刊播主题公益广告。制作“构建和谐社会、关注药品安全”、“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”、“依法监管为人民,优质服务促发展,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热烈祝贺《药品管理法》修订实施六周年”、“热烈祝贺《药品管理法》修订实施六周年,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您的饮食用药安全保驾护航”等内容的公益广告,在苏州电视台、电台播出。(由市场处负责联系协作企业,办公室负责联系媒体)。
  (三)11月29日,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走进电台,介绍部门职能和苏州药品市场监管情况,宣传《药品管理法》,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。(由办公室牵头,并联系好媒体)
  (四)11月30日,对没收的假劣药械和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组织集中销毁活动,突出展示药监部门打假治劣的工作成效。(由稽查处牵头,市场、器械、安监、法规、办公室参与;办公室负责邀请新闻媒体现场采访。)
  (五)12月1日,召开2007年苏州药品监管情况通报会,邀请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行风监督员、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代表、协管员、信息员等参加。在会上集中发布今年以来药品监督管理的工作成果、市场监管情况、重大案件查处及监管新措施的实施情况等。情况通报会由电台进行现场直播。(由办公室负责文稿整理和起草,其他处室提供相关材料;办公室牵头负责通报会嘉宾的邀请与接待,纪检监察、安监、器械、市场、人教协助;办公室负责媒体沟通工作。)
  (六)12月1日,在市区繁华路段开展“关注食品药品安全,共创健康幸福生活”广场咨询服务活动。开展法律宣传、用药咨询、真假药辨别、义诊等活动。(由人教处牵头,药检所、机关各处室参与)。
  (七)利用局网站,大力开展普法活动,深入宣传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的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。(法规处负责、办公室协作)
  三、几点要求
  (一)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市局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《药品管理法》修订实施六年宣传活动领导小组。各市区局也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,并结合当地实际,制定宣传方案,精心策划、精心组织、周密部署、全员参与,切实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落实,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。
  (二)明确责任,狠抓落实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明确主要负责同志、分管领导、处(科)室负责人在宣传工作上的责任,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、分管领导具体抓、主办处(科)室牵好头、相关处室密切配合的“大宣传”工作格局。
  (三)上下联动,形成声势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系统宣传工作一盘棋的思想,要多在上下联动、各方联动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上下功夫,既积极响应、全力配合上级局开展好重大活动,又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一些市、县联动、市县局与街道、社区联动的大型宣传和为民服务活动,形成强大声势,达到最佳宣传效果。
 
发布日期:2007-11-26 9:05:27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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