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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察室
1、主持纪检组、监察室日常工作;
2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纪检监察任务,并组织实施;
3、检查市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、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。对机关及属单位和监察对象遵守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市政府决定的情况实施监察;
4、根据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求,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。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法规教育。抓好廉政制度建设;
5、对检查、监察对象违反党纪、政纪的案件及所属单位重要的违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,并提出处理意见,或者依法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;
6、批阅人民来信,接待重要来访,协调处理重大、疑难信访问题,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、法律法规,保护检查、监察对象,依法行使职权;
7、督促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完成工作任务,做好日常工作,进行工作考核。
发布日期:2006-6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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